關于規范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
關于規范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,以下是一些關鍵點:
1. 規范目的與適用范圍:為規范民辦中小學校收費行為,維護受教育者和民辦中小學校合法權益,促進民辦中小學教育健康發展。適用于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,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,面向社會舉辦的民辦小學、初中、普通高中學歷教育學校。
2. 收費性質分類:民辦中小學校分為非營利性民辦小學、初中、普通高中學校和營利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。
3. 收費管理:民辦中小學校收費實行分級分類管理,收費項目實行省級統一管理,收費標準實行屬地管理,由設區市、縣(市)制定。收費按照學校非營利或營利性質、收費項目,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管理。
4. 收費項目:民辦中小學校可以收取學費、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,不得收取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。
5. 收費標準制定與調整:制定或調整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收費,應履行價格調查、成本調查、聽取社會意見、合法性審查、集體審議等程序,并在新學年開學3個月前向社會公開。
6. 收費公示:民辦中小學校應在招生簡章中載明辦學性質、辦學條件、施教內容、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等,并實行收費報告制度和公開承諾制度。
7. 退費制度:建立健全民辦中小學校退費制度,具體退費規定依據學生就學時間及退學情況而定。
8. 監督檢查:發展改革、教育、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,引導學校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,督促學校自覺規范收費行為。
9. 違規行為查處:對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法律、法規和政策的行為,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。
這些要點提供了關于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的全面概述,確保收費行為的合規性和透明度。
國家對私立學校收費是怎么規定的
國家對私立學校收費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 分類管理:國家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實行不同的收費政策。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;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,由學校自主決定。
2. 成本分擔機制: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、受教育者合理分擔、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。學校按照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受教育者收取學費(保育教育費),綜合考慮實際成本(扣除財政撥款)等向住宿生收取住宿費。
3. 收費標準動態調整:各地應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教育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,合理確定公辦學校學費(保育教育費)、住宿費等收費標準,并建立與撥款、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。
4. 公示制度:各級各類學校應建立健全規范化的收費公示動態管理制度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在校內醒目位置向學生公示,在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注明。
5. 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:學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、教育教學任務外,為在校學生提供學習、生活所需的相關便利服務,以及組織開展研學旅行、課后服務、社會實踐等活動,對應由學生或學生家長承擔的部分,可將教育收費納入目錄管理,適時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,依法對相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。
7.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:民辦學校應當建立辦學成本核算制度,基于辦學成本和市場需求等因素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,考慮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,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。
這些規定旨在規范私立學校的收費行為,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,并促進教育公平和質量的發展。